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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羡林:我被学生抄了家

1998-07-29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一九六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深夜。我服了安眠药正在沉睡,忽然听到门外有汽车声,接着是一阵异常激烈的打门声。连忙披衣起来,门开处闯进来大汉六七条,都是东语系的学生,都是女头领的铁杆信徒,人人手持大木棒,威风凛凛,面如寒霜。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我早有思想准备,因此我并不吃惊。俗话说:“英雄不吃眼前亏”。我决非英雄,眼前亏却是不愿意吃的,我毫无抵抗之意,他们的大棒可惜无用武之地了。这叫做“革命行动”,我天天听到叫嚷“革命无罪,造反有理!”我知道这话是有来头的。我只感到,这实在是一桩非常离奇古怪的事情。什么“革命”,什么“造反”,谁一听都明白;但是却没有人真正懂得是什么意思。什么样的坏事,什么样的罪恶行为,都能在“革命”、“造反”等堂而皇之的伟大的名词掩护下,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去干。

我没有来得及穿衣服,就被赶到厨房里去。我那年近古稀的婶母和我的老伴,也被赶到那里,一家三人作了楚囚。此时正是深夜风寒,厨房里吹着刺骨的过堂风,“全家都在风声里”,人人浑身打战。

我当时既不敢顽强抵抗,也不卑躬屈膝请求高抬贵手。同禽兽打交道是不能讲人话谈人情的。我只是蜷缩在厨房里冰冷的洋灰地上,冷眼旁观,倾耳细听。我很奇怪,杀鸡焉用牛刀?对付三个手无寸铁的老人,何必这样兴师动众!只派一个小伙子来,就绰绰有余了。然而只是站厨房门口的就是两个彪形大汉,其中一个是姓谷的朝鲜语科的学生。过去师生,今朝敌我。我知道,我们的性命就掌握在他们手中。当时打死人是可以不受法律制裁的。他们的木棒中,他们的长矛中,就出法律。

我的眼睛看不到外面的情况,但耳朵是能听到的。只听到我一大一小两间屋子里乒乓作响,声震屋瓦。我此时仿佛得到了佛经上所说的天眼通,透过几层墙壁,就能看到“小将们”正在挪动床桌,翻箱倒柜。遇到锁着的东西,他们把开启的手段一律简化,不用钥匙,而用斧凿。管你书箱衣箱,管你木柜铁柜,喀嚓一声,铁断木飞。我多年来省吃俭用,积累了一些小古董,小摆设,都灌注着我的心血;来之不易,又多有纪念意义。在他们眼中,却视若草芥;手下无情,顷刻被毁。

楼上横扫完毕,一位姓王的学泰语的学生找我来要楼下的钥匙。原来他到我家来过,知道我的书都藏在楼下。他伸手向我要钥匙,我知道他是内行,敬谨从命。书库里我心爱的书籍遭殃的情况,我既看不见,也听不到。然而此时我既得了天眼通,又得了天耳通。库里一切破坏情况,朗朗如在眼前。我的心在流血。

我听到门外忽然静了下来,两个手持大棒的彪形大汉,一转瞬间消逝不见。楼外响起了一阵汽车开动的声音:英雄们得胜回朝了。汽车声音刺破夜空,越响越远。

屋子里成了一堆垃圾。桌子、椅子,只要能打翻的东西,都打翻了。那一些小摆设、小古董,只要能打碎的,都打碎了。地面堆满了书架子上掉下来的书和从抽屉里丢出来的文件。我辛辛苦苦几十年积累起来的科研资料,一半被掳走,一半散落在地上。睡觉的床被彻底翻过,被子里非常结实的暖水袋,被什么人踏破,水流满了一床。看着这样被洗劫的情况,我们三个人谁都不说话———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?人生到此,天道宁论!我们哪里还能有一丝一毫的睡意呢?我们都变成了木雕泥塑,我们变成了失去语言,失去情感的人,我们都变成了植物人!

好不容易才熬到了天明。天一明,我就骑上了自行车到井冈山总部去。我痴心妄想,要从“自己的组织”这里来捞一根稻草。走在路上,北大所有的高音喇叭都放开了,一遍又一遍地高呼“打倒季羡林!”历数我的“罪行”。我这个人大概还有一点影响,所以新北大公社才这样兴师动众,大张旗鼓。一个渺小的季羡林骑在自行车上,天空弥漫着“打倒季羡林”的声音。我此时几疑置身于神话世界,妖魅之国。这种滋味连今天回忆起来,都觉得又是可笑,又是可怕。从今天起,我已经变成了一只飞鸟,人人可以得而诛之了。

到了井冈山总部,说明了情况。他们早已知道了。一方面派摄影师到我家进行现场拍摄;另一方面———多可怕呀!———他们已经决定调查我的历史,必要时把我抛出来,甩掉这个包袱,免得受到连累,不利于同新北大公社的斗争。这是后来才知道的,当时我还是一片痴心。走出大门,我那辆倚在树上的自行车已经被人———当然是新北大公社的———用锁锁死。没有别的办法,我只好步行回家。从此便同我那辆伴随我将近二十年的车永远“拜拜”了。

不管怎样,一夜之间,我身上发生了质变:由人民变成了“反革命分子”。没有任何手续,公社一声“打倒!”我就被打倒了。东语系的公社命令我:必须呆在家里!只许规规矩矩,不许乱说乱动!要随时听候传讯!但是,在最初几天,我等呀,等呀;然而没有人来。原因何在呢?十年浩劫过了以后,有人告诉我:当时公社视我如眼中钉,必欲拔之而后快。但是,他们也感到,“罪证”尚嫌不足。于是便采用了先打倒,后取证的战略,希望从抄家抄出的材料中取得“可靠的”证据,证明打倒是正确的。结果他们“胜利”了。他们用诬陷罗织的手段,深文周纳,移花接木,加深了我的罪名。到了抄家的第三天或第四天,来了,来了,两个臂缠红袖章的公社红卫兵,雄赳赳,气昂昂,闯进我家,把我押解到外文楼去受审,以前我走进外文楼是以主人的身份,今天则是阶下囚了。可怜我在外文楼当了二十多年的系主任,晨晨昏昏,风风雨雨,呕心沥血,努力工作,今天竟落到这般地步。世事真如白云苍狗了!

第一次审讯,还让我坐下。我有点不识抬举,态度非常“恶劣”。我憋了一肚子气,又自恃没有辫子和尾巴,同审讯者硬顶。我心里还在想:俗话说,捉虎容易放虎难,我看你们将来怎样放我?我说话有时候声音很大,极为激烈。结果审讯不出什么。如是一次,两次,三次。最初审讯我的人———其中有几个就是我的学生———有时候还微露窘相。可是他们的态度变得强硬了。可能是由于他们掌握的关于我的材料多起来了,他们心中有“底”了。第一个底是一只竹篮子,里面装着烧掉一半的一些信件。他们说这是我想焚信灭迹的铁证。说我烧的全是一些极端重要的、含有重大机密的信件。事实是,我原来住四间房子,“文化大革命”起来后,我看形势不对,赶忙退出两大间,让楼下住的我的一位老友上来住,楼下的房子被迫交给一个无巧不沾的自命“出身”很好的西语系公社的一位女职员。房子减了一多半,积存的信件太多,因此想烧掉一些,减轻空间的负担。我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焚烧,心中并没有鬼。然而被一个革命小将劝阻,把没有烧完的装在一只竹篮中。今天竟成了我的“罪证”。我对审讯我的人说明真相,结果对方说我态度极端恶劣。第二个“罪证”是一把菜刀,是抄家时从住在另一间小房间里我婶母枕头下搜出来的。原来在“文化大革命”兴起以后,社会治安极坏,传说坏人闯入人家抢劫,进门先奔厨房搜寻菜刀,威胁主人。我婶母年老胆小,每夜都把菜刀藏在自己枕下,以免被坏人搜到。现在审讯者却说是在我的房里我的枕头下搜出来的,是准备杀红卫兵的,我把真相说明,结果对方又说我态度更加极端恶劣。第三个“罪证”是一张石印的蒋介石和宋美龄的照片,这是我在德国哥廷根时一个可能是三青团员或蓝衣社分子的姓张的“留学生”送给我的。我对蒋介石的态度,除了一段时间不明真相以外,从一九三二年南京请愿一直到今天,从来没有好过,我认为他是一个流氓。我也从来没有幻想过他真会反攻大陆。历史的规律是,一个坏统治者,一旦被人民赶走,决不可能再复辟成功的。可是我有一个坏毛病,别人给我的信件,甚至片纸只字,我都保留起来,同我在上面提到的那一位公安总队的陈同志正相反,他是把所有的收到的信件都烧掉的。结果我果然由这一张照片而碰到点子上了。审讯者硬说,我保留这一张照片是想在国民党反攻大陆成功后邀功请赏的。他们还没有好意思给我戴上“国民党潜伏特务”的帽子,但已间不容发了。我向他们解释。结果是对方认为我的态度更加极端恶劣。

我百喙莫明。我还有什么办法呢?

(摘自《牛棚杂忆》,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4月出版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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